自考生报名研讨生考试需开具成果证明流程分两步(自考研究生报考)





原标题:自考生报名研讨生考试需开具成果证明流程分两步

2021年全国硕士研讨生考试报名作业10月10日正式翻开。到10月31日结束。9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单位发布《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讨生考试开具成果证明的告诉》。

告诉指出,《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作业打点规则〉的告诉》规则:在选择当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招认本科结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公布结业证书的省级高级教育自学考试单位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处置网上报名现场招认手续。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关于为自考生报名参加研讨生考试开具成果证明的告诉》需求,处置流程如下:

第一步,考生自己持身份证、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于10月25日-28日到地址市招生(考试)单位(院、中心)、自学考试单位处置《考生成果单》。

第二步,考生自己持身份证、《考生成果单》于10月25日-28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1号楼203室)处置《山东省高级教育自学考试成果证明》。

记者提示:考

生应在上述规则时刻内处置有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记者 费燕妮) 回来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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